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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癫痫药的毒副作用

  癫痫患者的药物治疗必须是长期服药,俗话说是药三分毒,抗癫痫药物引起的毒副作用与药物的急性中毒相比,是有不同特点的。
  一些抗癫痫药物都可能出现副作用,但多数表现为较轻微、是可逆的。因此,一般说长期服用是安全的。然而,少数药物的毒性较大,不同病人由于机体的特异性对药物的耐受力有很大差别,所以在治疗时要密切注意副作用与毒性反应的出现,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。
  抗癫痫药物的副作用与毒性反应大致可分为轻、重两类,轻型中以嗜睡、过度兴奋、多动为最主要,是可逆的,与药物过量有关,减量可以消失。其他还有消化道症状(恶心、呕吐、食欲减退和便秘等),呼吸异常、齿龈增生、多毛、脱毛等。其中部分虽然呈现永久性改变,但多不影响生命。重型的毒性反应中主要是造血功能抑制和皮疹,虽是罕见,但要提高警惕,密切注意。为了减少毒性反应,必须根据发作类型和个体特点慎重选药,调整剂量,注意药物间相互作用;治疗前要全面查体及检查血象、肝功能、尿常规等,治疗过程中定期复查,以便及时发现妥善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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